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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和延续考核办法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9-02-22 阅读次数:

  陕西省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和延续考核办法

  (2012年5月14日省气象局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和延续考核工作,依据中国气象局《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2号令),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认定的初审,乙、丙级资质评审和延续考核工作。

  第三条 全省防雷工程甲级资质、西安地区防雷工程乙丙级资质申请和延续考核由省气象局防雷电主管处(室)受理并初审。

  其它地区防雷工程乙、丙级资质申请和延续考核由各设区市气象局、杨凌气象局受理并初审。

  第四条 防雷工程甲级资质初审每年10月进行1次;乙、丙级资质评审每年4月和12月各进行1次。

  防雷工程资质的延续考核即时受理。

  第五条 申请资质延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延续申报核准表》(附件1);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质有效期内完成防雷工程项目登记表》(附件2);

  (五)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有关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的说明。

  第六条 受理资质认定或延续申请的机构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二) 申请材料是否真实;

  (三) 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受理机构负责人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实。

  第七条 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防雷电主管处(室)报请省局主管局领导同意后提交陕西省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委会”)评审。

  第八条 陕西省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委会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主任委员由主管局长担任,其他委员从评审专家库抽签决定。

  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初审甲级资质和评审乙级资质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7人,评审丙级资质和乙、丙级资质延续考核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5人。

  第九条 在召开评审会议前,主任委员根据需要指派1名评审委员和防雷电主管处(室)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填写《资质认定申请材料核实记录表》(附件3)。

  第十条 资质认定或延续评审会议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听取申请单位的情况报告;

  (二) 防雷电主管处(室)宣读初审和现场核查意见;

  (三)评审委员对申请材料提出质疑;

  (四)评审委员讨论;

  (五)无记名投票(附件4),三分之二以上评审委员同意为通过;

  (六)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结果汇总,评审委员、主任委员签字(附件5)。

  第十一条 评审会议结果由主任委员签字确认。防雷电主管处(室)按规定上报中国气象局备案、制发资质证书。申请认定或延续未通过的,告知申请单位原因和救济渠道。

  第十二条 评审委员和有关人员在进行资质评审和延续考核工作中应当客观、公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评审和考核意见负责。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本人或者本人有直系亲属在申请单位工作的;

  (二)本人与申请单位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

  第十四条 评审会议和现场核查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参加资质评审和延续考核的委员和有关人员应对未公布的评审和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保密。

  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在资质评审和延续考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牟取私利的,取消评审委员资格。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延续申报核准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注册资本 主管单位

  单位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首次颁发时间 设计 资质等级

  施工

  原证书编号 设计 总编号

  施工

  资质有效期内设计施工工作总结

  评审意见

  评审结果 主任委

  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资质有效期内完成防雷工程项目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项目名称 实际造价 完成时间 防护对象 运行情况 设计核准意见书编号 竣工验收意见书编号 备注

  附件3: 资质认定申请材料核实记录表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申请等级 联系电话

  考核类别 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

  基 本 要 求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代码证与申报材料是否一致

  2 申请设计资质的单位是否从事防雷产品生产、经销、研制

  3 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技术标准,工程档案管理等制度是否完备

  4 专业技术人员简表中高级、中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与申报材料是否一致

  5 从事防雷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评审类别 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

  硬件设备

  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 申请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具有绘图、描图工具,专用设计室以及相应的专用辅助设计等设备、设施

  3 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应有相应的施工设备及设施

  评审类别 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

  规章制度 申请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考核结论 气象局核实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防雷工程专业乙、丙级资质评审投票表

  (设计 ﹨ 施工)

  序号 申请单位 申请等级 设计 施工

  设计 施工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投票日期: 年 月 日附件5: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结果汇总表

  (设计 ﹨ 施工)

  评审人员 评审意见(签字)

  序号 申请单位 投票结果 评审结论

  设计 施工

  评审结果

  主任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